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沙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第一批)技术服务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南沙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第一批)技术服务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第一批)技术服务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属于:“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沙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第一批)技术服务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分包投标的(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对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管理可参照该文执行。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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