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83
项目名称: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3,203.7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3,203.7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长距离电力线路(电缆)铺设 | 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3,203.77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州市中医院南院区中心高压室配电安装工程-(设备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4)供应商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有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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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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