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山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对通山县光电子玻璃无尘车间厂房进行改造,面积约10000㎡,以及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在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了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驻场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建安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30日。
合同估算价:24550389.6元。
2.3其他:质量目标: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及要求,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并通过图审;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R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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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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