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红十七师师部旧址(花溪刘氏宗祠)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红十七师师部旧址(花溪刘氏宗祠)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红十七师师部旧址(花溪刘氏宗祠)修缮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红十七师师部旧址(花溪刘氏宗祠)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5F000062729 红十七师师部旧址(花溪刘氏宗祠)修缮工程 1 17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本项目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属性: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响应供应商自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日期时间为准)已完成的2个类似文物保护修缮施工项目业绩(请登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31日 00:00 至 2025年09月04日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