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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昌吉州阜康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昌吉州阜康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9570

最高限价(元):5595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昌吉州阜康市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957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923.62亩人工林范围内的损坏围栏进行更换;2923.62亩人工林范围内约135亩更新维护灌溉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要求;(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且本单位注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本次采购活动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信用记录结果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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