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厦门溢油应急设备库运维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5年厦门溢油应急设备库运维外包服务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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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经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代理机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经查询,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③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四)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资格承诺函》。本项目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若存在特殊的法定情形可在承诺书中进行说明。(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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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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