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 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厂址
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下属海阳市辛安镇卓格庄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0°58′00”,北纬36°37'28”。厂址东北距辛安镇约4.6km、距海阳市约26km, 北距烟台市约104km, 西北距行村镇约7.9km、距莱阳市约45km, 西南距青岛市约 77km。厂址东南侧6km为黄海海域。厂址东距海阳核电站约39km。
2.2 设备名称:
山东海阳辛安核电项目1、2号机组海水淡化取水泵设备,共计采购4台/套 泵(两台立式长轴泵和两台立式泵)以及配套附件、 调试备件、运行备件、 易损件和相关服务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质保等级QNC
交货时间:辛安1、2号机组:2026-08-15;
交货地点:DDP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 现的情形。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 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 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 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 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 务会计报表。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4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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