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东元、大营街道旧县及赤鹫镇龙潭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条件
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东元等 3 个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旧县等 3 个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日及昆明市富民县赤鹫镇龙潭等 3 个村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编号:YNDM
3.项目名称: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东元、大营街道旧县及赤鹫镇龙潭国土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
4.建设规模:大营街道东元等 3 个村:项目区总面积 8.1717 公顷,建设规模 8.1681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 7.9816 公顷(净面积为 6.5681 公顷);大营街道旧县等 3 个村:项目区总面积 6.5611 公顷,建设规模 6.4039 公顷,新增耕地规模为 6.3642 公顷(净面积为 5.2357 公顷);赤鹫镇龙潭等 3个村:项目区总面积 10.5428 公顷,建设规模 10.5428 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 10.1781 公顷(净面积为 8.3755 公顷);
5.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东元、大营街道旧县及赤鹫镇龙潭。
6.最高限价:24 万元(其中:大营街道东元等 3 个村为 8 万元,大营街道旧县等 3 个村为 8 万元,赤鹫镇龙潭等 3 个村为 8 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从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等的全面监理。
具体工作范围以采购人最终要求为准,具体范围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并与采购人分别签订大营街道东元等 3 个村、大营街道旧县等 3 个村、赤鹫镇龙潭等 3 个村的监理合同。
8.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至项目保修期满为止。
9.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国家(行业)和云南省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2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1)申请人近三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 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事业单位除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须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投标人为分公司参与的可提供总公司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3 申请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或书面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4 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8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
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4.2 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8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2 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与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3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个项目最少配备 1 人且为申请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2.4 人员承诺:成交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司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于 2025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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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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