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以西林规财【2025】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兰县柯柯镇卜浪沟村、南柯柯村、托海村;非沙化土地治理位于茶卡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总规模共 14.16 万亩。其中沙化土地治理 14 万亩:包含复合治沙4万亩、工程固沙2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围栏封育1万亩、封沙育林草5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万亩;非沙化土地治理 0.16 万亩,全部为人工造灌木林。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监理服务期:
2.3.1 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8806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2026年柴达木盆地荒漠化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发包内容:工程-监理-农林工程-林草工程
2.3.2 监理服务期:270天
2.4 监理费估算价:179.82万元(对应工程总投资1137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注册人员满足其所持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对应的标准要求,电子注册证书下载并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与日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前36个月内完成至少1项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类似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8806001001。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8月30日0:00 时至2025年09月03日24:00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是否除外由招标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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