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配套热力管线(光彩路穿越凉水河至庑殿北街段热力管线)监理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丰台发改(核)〔2024〕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南中轴地区光彩路、庑殿北街
2.2本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新建热力管线工程起点位于现状光彩路1#点处,规划沿现状光彩路向南再向西穿越凉水河、凉凤灌渠后,向西与庑殿北街规划DN500毫米热力管线相接,沿庑殿北街永中以西6.25米处新建一条DN500毫米热力管线,终点位于中央芭蕾舞团业务用房扩建项目东红线。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5686.66(万元)
2.3本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工程招标范围负责对本工程全部工作自施工准备(含施工招评标)直至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造假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现场环境控制,以及工程量审核、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档资料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完成,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检测要求。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其他资格要求/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5年08月29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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