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炼铁厂烧结用生石灰保供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烧结用生石灰保供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钢厂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554.32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9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在三烧配料室西侧新建两个有效储量1000t生石灰暂存仓及附属罐车上料管道系统;新建一套气力输送系统,与现有三烧配料室生石灰仓连通,满足生石灰保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个1000t生石灰仓;PD150气力输送泵及气力输送管道;新建配套仓顶除尘器、仓底流化装置;现有和新建罐车卸灰取样装置;压缩空气管道;配套供电、照明、仪表等内容。本项目的勘察、三通一平、地上地下障碍物拆除及迁改、绿化移植、工厂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专篇编制及通过评审、软件编程、消防、试验桩及试验桩检测(或地耐力试验检测,若有)、设备及材料供应、建筑安装施工、现有三烧及四烧生石灰进厂自动采样改造、系统调试、冷(热)负荷联动试车、交付使用、人员培训、功能考核、质量保修、全过程建设管理以及“三同时”评价验收通过等全过程的服务及达产达效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承包商从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业主负责。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项目主要人员其他要求: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2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和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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