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控制价为:390万元(含税)(原则上每个准入供应商在每家机构宣传服务成交费用,不超过每家机构预算总金额的40%),其中省分行机关160万元,城西支行80万元,城中支行60万元,海东支行30万元,省分行营业部60万元;
1.2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算);
1.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4为满足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招标人拟通过此次采购准入6家优质的供应商为青海省分行各部门和西宁、海东地区各级机构提供营销宣传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平面多媒体设计制作、影视拍摄制作、各类宣传活动组织策划与执行、会展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经信用中国查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后,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下载信用信息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经信用中国等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2.4.未被中国邮政集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准入限制、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重大诚信问题、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提供承诺函)
2.6.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2.7.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文件自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08日每日8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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