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巨化产城融合一体化项目——七溪路延伸工程已经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柯发改审初设〔2025〕177号,2507-330802-04-01-5105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柯城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衢州-巨化产城融合一体化项目——七溪路延伸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7028.56万元,工程概算7605.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438.61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道路全长1094米,道路宽度30米;车行道路面结构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合料(SBS)+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合料+18cm5%水泥稳定碎石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层+40cm级配碎石底基层;人行道路面结构为0.4cm模具压沙艺术路面+20cmC25素混凝土+15cm级配碎石;道路上跨白沙溪和石室堰引水渠,设有两座桥梁分别为白沙溪上跨桥(跨径16米),石室堰上跨桥(跨径13米),设有4座箱涵108.6米;新建雨水管道DN300管600米、DN600管300米、DN800管200米、DN1000管550米、DN1500管50米、雨水混凝土检查井37座,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管道DN300管350米、DN400管700米、De315管200米、污水混凝土检查井34座、倒虹吸污水井4座,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新建给水道DN400管1200米、DN300管50米、DN200管100米、DN100管120米、给水阀门井37座,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新建电力排管12+2孔920米、8+2孔300米,电缆排管采用cpvc管,过路管采用DN200N-HAP管;新建通信排管8孔1000米、6孔250米,电缆排管采用cpvc管,过路管采用DN100N-HAP管;新建150瓦LED路灯67套、3×150瓦LED路灯2套;设置交通安全设施90个交通标志和地面标线,橡胶减速带160米,机非隔离护栏2600米;新建树池270个;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厂前路以东,文昌路以西。
2.2招标范围:包含新建道路(含桥梁)、雨水管线、给水管线、污水管线、综合管线、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绿化及其它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详见澄清公告)万元(含暂列金/万元,暂估价/万元)。
2.3施工工期:(详见澄清公告)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https://wenshu.court.gov.cn/);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fgwxyxxpc/index.html)
(注:有效期: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此外,为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修复作出规定,给予当事人改过自新、提前移出的机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惩戒名单。一是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二是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满6个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17招标人对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配备数量及资格要求(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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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提供证书人数(人)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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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三类人员”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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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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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2 |
具备“三类人员”C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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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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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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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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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材料员 |
1 |
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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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以上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2.以上带★人员在投标时根据拟派情况填写,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制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 □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 3.以上无★人员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可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确定。若根据拟派情况填写,无需提供相应证书材料,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时作为派驻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以上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时须提供签订合同止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缴纳保险证明(能体现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由投标人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缴纳的也予以认可,□退休聘用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明,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配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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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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