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灌、高新院区墙地砖、道路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55.2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通灌、高新院区墙地砖、道路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通灌、高新院区墙地砖、道路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通灌、高新院区墙地砖、道路零星维修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连财购(2023)9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
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
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
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
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
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详
见响应文件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
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
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
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
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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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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