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地点包含:
主要服务地区:北京、上海、深圳;
其他区域:厦门,珠海,杭州,南京,重庆,成都,济南,青岛,西宁,沈阳、长沙、武汉、苏州等城市(后续地点如有变动/新增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拟提供的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参与采购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食品销售。
2.3.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3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产品在近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无失信记录(提供“拟投标产品近3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声明函”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截图)。
2.3.4投标人依法纳税,为员工交纳社保,须提供承诺函。
2.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3个关于饮品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的供货案例,且单个合同中的饮品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货物金额或框架协议下累计执行金额须为200万元/年(含)及以上,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如果订单或者发票上无法体现是否是饮品饮料及预包装食品类货物,需提供说明及加盖公章。
2.4其他本项目需要的资格要求:如在合同签署期间,中标人发生或被发现存在如上资格条件第2.2项中的任意一款或多款情形,则招标人有权不授予其合同,须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8月30日至2025年9月3日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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