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故城县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衡水市故城县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故发改法规〔202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城乡供水管理站(故城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故城县城乡供水管理站(故城县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故城县城乡供水管理站(故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故城县辖区2.2项目规模:改造提升DN63-DN800自来水管网约132000米,配套阀门井、检查井等相关附属设施。2.3工期:365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1.5其他要求: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为4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预留给中小企业部分的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5-08-30 09:00:00 至 2025-09-05 17: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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