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漳州市金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盾物业集团公开招标2025年度物业项目点生活水箱清洗单位;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项目为金盾物业集团公开招标2025年度物业项目点生活水箱清洗单位,最高限价为5.69元/m³/次,服务次数为1年4次,服务期为一年,水箱容积共计约7185m³,预算金额为163530.6元。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清洗面积、清洗次数为准。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完全满足验收要求。
合同期限:1年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提供招标人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函等);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需具备相关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限的有限空间作业证,提供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09月01日~ 2025 年09月0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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