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条 件
本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
为连云港金鹰置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港金鹰麓院一期供电工程变压器采购项目: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企业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除成立之年外,至今经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8企业业绩:2022年1月1日(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
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变压器供货项目。
注:以提供的供货合同为准,并将供货合同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9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
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
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12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3.1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8-29 08:30到2025-09-02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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