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具体如下:1、招标文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附录4要求配备项目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至少2名常驻施工现场的成员(或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每个子项目常驻施工现场的成员不得少于2名,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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