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市县区村村全覆盖充电桩(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JXZX-202505065),招标人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投资约1393.69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市县区村村全覆盖充电桩(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昌市县区村村全覆盖充电桩(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范围:南昌市县区村村全覆盖充电桩(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清单范围的采购及施工,共计8个县区644个行政村,详见项目清单;
4、招标控制价:控制总价13936877.71元,分项控制价详见清单附件;
5、工 期:项目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备制造商)需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生产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根据2025年4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0号公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投标人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三级、承试三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委派)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生产商)与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充电桩设备制造商(生产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但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8日17: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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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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