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本比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比选为其中的:
标段1: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评级服务项目。
比选范围:南京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计划开展主体及债项评级工作。
本次评级服务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信用评级服务;(2)债项评级服务;(3)分期发行评级服务;(4)跟踪评级服务。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响应人的资格要求为:
(一) 响应人的基本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提供本次比选服务。
2 响应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服务项目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 项目负责人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与过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服务项目。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相关工作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其在该项业绩中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的相关岗位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二)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响应。
(三) 其他规定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2.1 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申请人;
2.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的行为的。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比选文件发售期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17:00前……下载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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