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5〕232号)、《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交路函〔2025〕208号)
1.4招标人:芜湖市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处
1.5资金来源:芜湖市泰山路长江大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自筹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5
2.2招标项目名称:S24杭合高速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中心试验室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马鞍山市(和县、当涂县)
2.5建设规模:路线起自马鞍山市和县功桥镇,设置功桥枢纽互通与G4231宁九高速交叉、顺接S24杭合高速合肥至马鞍山段,自西北向东南进入芜湖市鸠江区,从江北沈巷产业园北侧至长江北岸,依次跨越裕溪口水道、和县陈桥洲岛、西华水道至长江南岸芜湖经开区,沿现状泰山路规划走廊带布线,跨越市界扁担河后进入马鞍山经开区,终于当涂县年陡镇,顺接S24杭合高速马鞍山至宣城段,路线全长约31.139公里。全线设特大桥5座、大桥2座;设功桥(枢纽)、G347、长江北路、中江大道、江东大道5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4处,管理分中心(含养护工区)1处等必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置两处互通连接线,全长约13.723公里,与高速主线同步建设。
2.6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7计划服务期限:检测总服务期为78个月(含6个月施工准备期、48个月施工期、24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2.8招标范围:负责全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及通信管道、预制构件、绿化等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成品材料、半成品材料的检测;承担软基处理、台背回填、桥梁桩基(含桩基完整性、强度检测)、桥梁结构锚下有效预应力、钢结构、桩基静载试验等专项检测;配合交(竣)工验收检测等有关工作,审查批复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源调查报告、配合参加外委试验、协助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独立建立信息化检测管理系统,配合业主完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试验检测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2.9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不小于1000米的跨水(海)域高速公路悬索桥中心试验室业绩。
注:中心试验室业绩指的是建设单位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含交、竣工检测)。
3.3中心试验室主任资格要求: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须包含桥梁)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监制)的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等专业。
3.4中心试验室主任业绩要求:担任过1座主跨不小于1000米的跨水(海)域高速公路悬索桥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
注:中心试验室业绩指的是建设单位委托的中心试验室、检测中心、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含交、竣工检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10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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