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5年江南、江北区域油机维保项目,预算规模47万元(不含税,税率6%)。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5年江南、江北区域油机维保服务。标包1江南油机维保:主要包括洪山路、南湖IDC、武昌、洪山、东湖高新、宽研中心、鲁巷、蔡甸区分、江夏区分、汉南区分共计79台固定油机和6台活动油机(包含区域内过保的卡特机组)的季度维护巡视及按照3年一次的30台机组维护保养服务。标包2江北油机维保:主要包括宝丰二枢纽、江汉、江岸、汉阳、硚口、江北IDC、东西湖区分、黄陂区分、新洲区分共计93台固定油机和8台活动油机的季度维护巡视及按照3年一次的26台机组维护保养服务。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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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算规模 (不含税,元) |
成交人数量 |
成交份额 |
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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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江南油机维保 |
235000.00 |
1个 |
100% |
2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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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江北油机维保 |
235000.00 |
1个 |
100% |
235000.00 |
1.2.3成交人数量:2个;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4★服务期/运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各标包)。
1.2.5★服务地点/运维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各标包)。
1.2.6★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各标包)。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见上表1.2.2,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2022年01月01日至询比文件开始获取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类型:油机维保、维修类)。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资质要求(各标包均适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5 人员要求(各标包均适用):
本项目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均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要求:
① 提供承诺函(承诺本项目所有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
② 供应商配备的团队人员至少须具备1证:1个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书。
注:须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2.6 财务要求: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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