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号: 5125-W00001958
预算金额(元): 185028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85028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54.19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崇明东部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服务
数量:120000
预算金额(元):18502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妥善解决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堡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和新河镇等8个乡镇建筑垃圾存量大、增量持续且处理设施短缺的问题,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现需对辖区内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置。
本项目处置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拆房(违)工程产生的废砖、废混凝土块、废石材等废弃物,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弃料。
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合规的、能容纳年均处置量约为12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并负责将前述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并资源化处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属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6.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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