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杨新村北侧,接嵩阳大道,在汉川市马鞍乡跨越汉江后,经汉川城区、城隍、华严、分水、里潭,止于汉川市田二河乡李集村附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交叉,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该项目全长53.5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线在嵩阳(枢纽)、官桥、马鞍、城隍、分水、里潭、田二河(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马口汉江特大桥两岸汉江干堤防护加固工作,防洪措施包括:(1)施工车辆通行段堤防加固;(2)堤坡及岸坡防护;(3)近堤段桥墩基础周边防渗防冲处理;(4)钢板桩拔除后封孔处理。防洪补救措施详细内容见《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马口汉江特大桥工程防洪补救措施专项设计》,本工程所在区位的汉江干堤堤防级别为2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8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3
合同估算价:1869.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企业自筹和80%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补救措施专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街道杨新村北侧,接嵩阳大道,在汉川市马鞍乡跨越汉江后,经汉川城区、城隍、华严、分水、里潭,止于汉川市田二河乡李集村附近,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交叉,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该项目全长53.58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全线在嵩阳(枢纽)、官桥、马鞍、城隍、分水、里潭、田二河(枢纽)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马口汉江特大桥两岸汉江干堤防护加固工作,防洪措施包括:(1)施工车辆通行段堤防加固;(2)堤坡及岸坡防护;(3)近堤段桥墩基础周边防渗防冲处理;(4)钢板桩拔除后封孔处理。防洪补救措施详细内容见《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武汉至汉川段马口汉江特大桥工程防洪补救措施专项设计》,本工程所在区位的汉江干堤堤防级别为2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8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3
合同估算价:1869.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为820日历天,其中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