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4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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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采购预算(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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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江春晓小区3#1单元,1#1单元电梯采购 |
否 |
2台 |
490000 |
490000 |
49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⑥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5)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②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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