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车辆保险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保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服务内容包含2025-2027年度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有和授权使用的全部车辆保险,目前有400余台车辆,具体以实际为准。主要分布在绕城高速、渝东北、渝东南高速公路沿线各站点,主要是轿车、越野车及洒水车、清扫车、护栏清洗车、高空作业车、护栏抢修车、隧道清洗车等工程车辆。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司机、乘客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并对所有事故(含超出保险额度或未投保险种的案件)进行出险、定损、谈判、诉讼、仲裁、保险法律条款提供咨询服务。
(1)商业险部分:
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司机责任险30万,车上乘客责任险30万*座位数;
(2)附属部分:车船税、交强险等。
2.2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60万元
2.3 招标范围:2025-2027年度重庆公路养护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有和授权使用的全部车辆保险,养护集团子、分公司按照本次招标结果实施分签。
2.4 服务期限:3年
2.5 标段划分(如有): /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
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的,还须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每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
3.1.1.2.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3.1.1.3.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公司具备以下①、②其一即可:
①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②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已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3.1.2 投标人还应具有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9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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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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