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物商公司储配煤基地柴油供应商下半年框架协议。预计采购数量约30吨,最终以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包括柴油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工费、管理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甲方抽检、过磅费、税费、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安全、环保风险在内的一切费用及事故责任,由中标方全部承担。供货方需24小时派驻加油车为招标方提供免费加油服务。采购柴油符合国家标准且质量可靠(仅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供货服务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2内容及范围:①物商公司储配煤八一、联创基地下半年柴油采购,供应商需根据物资明细进行分项报价,包含每月预计8次前往基地运送柴油的运费。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③结算价格以送货当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shandong.gov.cn/) “山东省成品油价格调整”中公布的国VI车用柴油0#、-10#和-20#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结合成交结果下浮后进行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量为准;
1.3质量标准/要求: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所供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供货品指标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则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每次送货必须提供石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油品出库单等;采用国家标准GB19147-2016, 执行国六柴油标准。若产品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货,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4交货地点/实施地点/建设地点:物商公司储配煤八一、联创基地,及后续可能增加的送油点(仅限于枣庄及济宁地区);
具体要求见下表:
|
标段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
标段一 |
车用柴油(VI) |
0# |
吨 |
26 |
接通知后,2天内到货 |
/ |
|
车用柴油(VI) |
-10# |
吨 |
3 |
|||
|
车用柴油(VI) |
-20# |
吨 |
1 |
结算付款方式: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预付款。投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应及时对每月计量结算进行确认,双方办理材料月度结算;投标人按照验收合格的数量向采购人出具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存储经营)、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请提供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2.3人员要求:具备高度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4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三项柴油产品销售业绩合同与发票;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起至2025年9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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