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国创中心产业园A4栋产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投资备【2017-510100-75-03-232237】FGQB-0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创中心产业园A4栋产业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万家湾5、7、9、10、11组,文家街道蔡桥村2、8组A4栋
2.3建设规模:包括A4#楼1~5F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强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等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所有内容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7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3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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