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城区主要路口增设交通岛改造工程施工/标段已由崇审批投资初设以崇审批投资初设【2025】第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崇审批投资初设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审批投资初设【2025】第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盆地大道、崇庆路、晋康路、江源路及晨曦大道等崇州城区主要交通千道原有13个交叉口。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改建金盆地大道、崇庆路、晋康路、江源路及晨曦大道等崇州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原有13个交叉口,改建内容主要包括增加交通岛、立柱式辅灯、机非硬质隔离、安全岛相应交通标志和无障碍设施等,以及挪位利旧现状人行信号灯。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合同项下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交付、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
2.5质量标准:符合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标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3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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