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太平香港2025-2028年数据处理外包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招标前的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太平香港2025-2028年数据处理外包服务第二次采购项目。
2.2 项目需求:根据招标人需求,拟选择1-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驻场数据处理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3 采购预算:人民币900万元。
2.4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3个为金融行业企业提供数据处理的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发票复印件,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符合资格要求】。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招标人需求的两周内完成数据处理人员到岗;同时须承诺合同签订30天后对于本项目的数据处理能力能达到基本要求【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遵守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在管理期限内【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7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供应商库负面清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发售时间:2025年08月30日起至2025年09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1.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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