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
项目名称:2025年《诊疗能力提升项目》消毒灭菌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包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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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万元) |
供货时间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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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4 |
台 |
0.4 |
1.6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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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气体检测仪 |
1 |
台 |
3.5 |
3.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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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型台式灭菌器 |
2 |
台 |
10.4 |
20.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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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手机清洗消毒机 |
1 |
台 |
60.6 |
60.6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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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篮架卸载车 |
3 |
辆 |
1.3 |
3.9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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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篮架 |
2 |
个 |
1.55 |
3.1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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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沸腾清洗机 |
1 |
台 |
55 |
55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以内交货 |
否 |
|
超声波清洗机 |
2 |
台 |
5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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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机 |
2 |
台 |
4 |
8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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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油机 |
3 |
台 |
2.5 |
7.5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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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物品发放车 |
5 |
辆 |
4 |
2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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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品回收车 |
4 |
辆 |
1.5 |
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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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台 |
26 |
2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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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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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各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对多个合同包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合同包。按照合同包1-2的顺序评审,如被推荐为合同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合同包2的评审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