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规模:安康市分公司对镇坪县城关、牛头店、曾家、邮储镇坪支行 4 处款箱寄存进行业务外包服务采购
服务期:2 年,合同一年一签。
3.范围:安康市分公司对镇坪县城关、牛头店、曾家、邮储镇坪支行 4 处款箱寄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镇坪县款箱寄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犯罪活动,未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声明函原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
5、不接受被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29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8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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