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建常熟市2023A-005地块商业用房项目10KV变电所工程,主要内容为高压柜安装、低压柜安装、空气型联络母线安装、干式变压器、电缆安装及配套照明安装等。
2.2交货地点:常熟市莫城街道规划聚福路以东,规划湖泾路以北。
2.3合同估算价: 381.18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签订合同,并在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并于45天内完成施工并通电且通过甲方验收。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项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
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8:30至2025年9月5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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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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