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5】15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发展改革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开区
3.项目工程规模:项目主要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分为救援类物资、救火类物资、抗震类物资、救灾类物资、执勤战备类物资等物资共146项。
4.标段工程规模
(1)E6607004006250566001001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标段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9979.9平方米(29.97亩),目前已建成物资储备库一栋、货棚一栋、办公室一栋并已通过验收;本次项目主要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分为救援类物资、救火类物资、抗震类物资、救灾类物资、执勤战备类物资、FKWW类物资共146项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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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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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7004006250566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采购项目(一标段) |
项目用地面积19979.9平方米(29.97亩),目前已建成物资储备库一栋、货棚一栋、办公室一栋并已通过验收;本次项目主要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根据不同类型分为救援类物资、救火类物资、抗震类物资、救灾类物资、执勤战备类物资、FKWW类物资共14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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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及时完善主体诚信库中企业信息及扫描件(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提交并审核通过。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主体诚信库中已通过的企业信息为准。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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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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