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1077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2〕0064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现状206国道与206国道改线段交叉处,经过铜山区三堡街道(0.6km)、新区街道(6.6km)、铜山街道(0.5km)、汉王镇(12.6km)和大彭镇(1.6km),终点位于311国道与疏港公路二期交叉处,路线全长21.877km(前4.456km利用现有的206国道连接线)。全线设分离立交2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26m。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路面施工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G311-XNH-LM1标段、G311-XNH-LM2标段,详情如下:
G311-XNH-LM1标段:里程桩号为K52+000~K61+154.5,里程长度9.1545km。包含主要工点为大学路至西沿村南。该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5700万元。
G311-XNH-LM2标段:里程桩号为K61+154.5~K69+397,里程长度8.2425km。包含主要工点为西沿村南至终点G311交叉口。该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6000万元。
2.3本批次的招标范围
G311-XNH-LM1标段:路面(不含水稳、不含称重路面)、中分带绿化,路基边坡绿化、护坡道绿化等施工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为准)。
G311-XNH-LM2标段:路面(不含水稳、与徐淮快速路交接处有部分基层需采用现浇混凝土拼宽、不含称重路面)、中分带绿化,路基边坡绿化、护坡道绿化等施工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
G311-XNH-LM1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约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G311-XNH-LM2标段:计划工期:12个月,约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资质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相关投标人(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牵头人和成员业绩合并计算):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或承担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养护项目(不含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项目)。
3.1.3项目经理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承担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养护项目(不含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1.4项目总工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牵头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0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承担过至少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沥青路面养护项目(不含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路面施工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G311-XNH-LM1标段、G311-XNH-LM2标段。投标人可以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
4.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预约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5 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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