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为2025年度工程项目投保《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预估全年项目各工程造价约1亿元。
2.投保期限:1年。
3.采购预算:22万元。
4.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各工程造价×0.22%,保险费率≤0.22%,且全年所有工程总保费不超过22万元。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非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出具的有效委托投标授权书(授权材料内容应包含以供应商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同一企业法人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经企业法人有效授权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
7.1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
7.2如果供应商是被授权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
(1)保险总公司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
(3)供应商如非企业法人,应提供保险总公司出具的有效委托投标授权书(格式可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6或保险总公司给省公司、省公司给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且授权内容应包含以市级分公司(分支机构)名义对外参与招投标活动、签署相关合同等内容)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请登录)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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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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