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2026-2027年脱硝用尿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平海电厂现有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运营。厂址位置属惠东县管辖,东南向距平海、港口两镇约10km,厂址地区现有对外联系主要通过稔平半岛西环线和沙厂至稔山公路,规划最终形成沿海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高级公路网,厂前公路与西环公路衔接。
(2)脱硝系统所用还原剂为氨气,氨气制备采用尿素(催化)水解工艺,本项目脱硝配套公用尿素制氨成套设备,包括储存、溶解制备和催化水解等。
2.招标范围:
平海电厂采购脱硝用尿素,2026-2027年供货量为9600吨,其中20吨须根据招标方要求按照袋装方式进行供货。由于招标方机组负荷及采购燃煤煤质变化较大,该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招标方不做保证。
3.服务期: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4.交货要求:在招标人通知供货后,投标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确认,并严格按供货要求的时间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该项目必需的设备设施、施工力量、专业人员,能够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投标期间资产未被重组、或被接管或被冻结。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行为。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开标中标后以违法骗取中标处理。
(8)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①被招标人或被招标人投资方(含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或灰名单的,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
②投标人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的;
③曾单方面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
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曾在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招标人要求的;
⑤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合同履行期内供货、服务或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或单方面毁约,导致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影响的;
⑥与招标人存在未解决诉讼纠纷的公司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
(9)投标人不得有不良业绩。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投标方是生产厂家的,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有效的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合法生产证明文件或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生产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投标方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真实有效的授权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5年内(有效业绩认定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截标日期)具有不少于1个发电机组脱硝用尿素供应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时间。
(2)业绩应是投标人业绩,不接受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工作范围、机组容量、合同范围内明确有对应符合招标业绩的内容、双方签署页等资料。
(4)若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必须提交原件供招标人核实,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否则招标人有权认定为无效业绩。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5)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16时至2025年9月12日10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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