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齐鲁分公司热电厂5#-8#热电机组背压替代改造项目烧结板除尘器公开招标烧结板除尘器14000m3/h 99.97%,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烧结板除尘器14000m3/h 99.97%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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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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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齐鲁分公司热电厂5#-8#热电机组背压替代改造项目烧结板除尘器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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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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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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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烧结板除尘器14000m3/h 99.97% |
3.000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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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烧结板除尘器8000m3/h 99.97% |
3.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4台烧结板除尘器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要求处理风量≥10000m3、设计除尘效率≥99.8%,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规格、合同的签署和盖章页。如合同复印件不能涵盖证明业绩的相关内容,应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0分至2025年9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7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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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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