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项目,主要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东台电信521局油机房加固项目。预估采购规模61308.39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东台电信521局油机房加固,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和项目清单为准;
1.3 工期:自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工;
1.4 保修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6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7 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58242.97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2022年1月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
2.1.3 供应商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4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信息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
2.1.5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2)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响应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如提供的项目经理为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应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扫描件(个人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特种作业人员:响应单位应具有服务于本项目的能力,其中电焊人员不少于1人须持有建筑焊工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如提供社保清单为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红色圆圈圈出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
2.1.7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承接并完成的结构加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8 供应商须承诺与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额度不低于150万元,提供承诺书。
2.1.9 供应商须承诺对参与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证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1.10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自2023年9月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 2025年9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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