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复膜机和成筒制袋机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拟采购塑料挤出复膜机组(三合一复合)和成筒制袋机(三合一复合)各一台,投标人须根据技术需求书中相关要求,提供硬件设备、软件及相关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复膜机和成筒制袋机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大沽化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复膜机和成筒制袋机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5)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必须为专业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标前3 个月内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塑料制品行业中复膜机和成筒制袋机设备的销售业绩至少各一个。提供业绩合同正本扫描件(体现合同封面、签章页、设备类型、数量、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未提供上述支持性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对业绩清单格式见本第六章第一卷附表9《投标人业绩清单及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和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0)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1)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 2025年09月04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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