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工程(宿昌西路、迎宾街、迎宾南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请登录)
2.2项目名称:东平县城区道路建设工程(宿昌西路、迎宾街、迎宾南街);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泰安市东平县城区;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含迎宾南街建设工程、宿昌西路建设工程、迎宾街建设工程,项目位于位于泰安市东平县城区,主要内容如下:
(1)迎宾南街道路建设工程:道路西起规划宿昌西路,东至规划宿昌路,工程场址现状为水泥混凝土硬化场地及部分苗木用地,道路设计全长约420.826m。本工程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为双向四车道标准。
(2)宿昌西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南起规划迎宾南街,北至现状清河大街(规划名滨河街),工程场址现状为水泥混凝土硬化场地及部分苗木用地,道路设计全长约784.036m。本工程红线宽度为26米,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为双向两车道标准。
(3)迎宾街道路建设工程:道路东起规划宿昌西路,西至规划宿昌路,工程场址现状为空地及部分苗木用地,道路设计全长约345.566m。本工程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规划为城市支路,本工程为双向两车道标准。
路灯部分埋设穿线管,接线井,路灯基座、标志、标线、交通设施。
2.5工期要求: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546532.93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涉诉经济、行政及刑事纠纷案件;
3.3有以下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四款列明的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问题,且经主管部门处罚决定禁止其参与投标的记录;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 号文件),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的;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时间:自2025年08月29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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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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