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和墨洛产业园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已由 第十四师发改委 以师发改发【2025】19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和墨洛产业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墨洛产业园
3.项目工程规模:购置急诊抢救箱、心肺复苏设备、氧气瓶等医疗设备652台(套);床头柜、床垫、病床等病房物资1097台(套);污水处理设备1台(套);半球摄像机、自助挂挂号机、消毒喷洒车等医院配套设备256台(套)。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14004006250562001004 和墨洛产业园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妇幼、儿科、康复、急救类设备),【标段工程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E6614004006250562001004 | 和墨洛产业园医院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妇幼、儿科、康复、急救类设备)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包含符合条件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采购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符合采购产品条件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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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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