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1.143103万元(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的80%计算;设计控制价暂按可研建安费2519.97万元为计费基数。折扣率报价、单项报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的编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具体详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成交(中标)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提交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的咨询报告;(2)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7天内,完成对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并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3)初步设计批复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4)各专题研究资料提交时间:需满足研究阶段的需要和报批需要;(5)后续工程配合及验收过程中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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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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