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
三、招标单位: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第三期(九陂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扩建工程(二期))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2、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
3、工程规模及内容:升级改造,完善相关设施,二期扩容工程、增加应急池、事故池等;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六、招标控制价: 286080.00元(其中初步设计费为202608.00元,初步勘察费为83472.00元)(金额最终以投资审核部门预算审核定案金额为准)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设计资质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