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路面维修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天交复函[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 建设规模:天门市学院路(陆羽大道~站前大道)全长4.57公里,其中:陆羽大道至北湖大道段(K0+000~K0+540)路面宽28.5米、北湖大道至笔行天下段(K0+540~K3+370)路面宽22米、笔行天下至站前大道段(K3+370~K4+570)路面宽23米。本项目主要对既有路面进行维修整治。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面维修整治工程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30 合同估算价:2740.17万元 |
| 2.3其他:以上工期指项目开工至项目完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如果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相同,则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授权其中一方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招标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投标人(包括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视为同时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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