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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2025-G3-10125-GXZJ

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人民币600万元,其中:第一年预算约291.12万元,第二年预算约308.8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机关及直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就餐人数,工作日暂定200-260人,节假日暂定50-80人,全年每天均有人就餐,在人数范围和就餐天数不变的范围内,2年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600万元。如就餐人数和就餐天数比招标的规模有增加,按实际调整合同结算价,合同实施时以实际配送天数和实际配送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0月9日起,服务期限二年。

项目实施的地点:(请登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78号)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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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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