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合作市2023年冷库家属院片区(同心家园)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
施工地点:合作市冷库家属院片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室外工程室外绿化3365.00㎡,压膜混凝土道路4562.82㎡,铁艺围墙400.00m,室外管网、电网、监控、路灯11203.68㎡,大门2座,竖向土方挖、填方116180.00m³,挖方57138.77m³,填方16805.52m³,给排水工程1项,消火栓工程1项。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总工期:7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 月1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2月29日
二、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1、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3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申请人请依据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照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4、依据《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已修复失信,信用信息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和使用。
5、预审截止时间前省外施工企业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进甘登记”工作。
三、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8日18:00:00时至2025年09月02日18:0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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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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