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凤冈县人民医院院内道路开挖降坡修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凤冈县人民医院(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院党委书记蒋福强同志在第三住院部二楼2 号会议室主持召开 2025 年第 27 次党委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凤冈县人民医院 ,采购人为凤冈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凤冈县人民医院院内道路开挖降坡修建项目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最高限价:约49万元
采购需求:凤冈县人民医院院内道路开挖降坡修建项目,详细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 施工合同签定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2024) 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投标人履约能力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 125 号文件要求, 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以上两个 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财 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文件 规定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 财采〔2014〕15 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 2025年9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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