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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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HYGJ

二、磋商内容:

  新媒体运营:对采购人新媒体平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视频号等)提供代运营服务,负责制定全年内容生产计划,包括内容方向、栏目划分、活动策划及新媒体平台原创内容前期策划图、文、视频采编;原创作品的排版、编辑、配图、水印处理、内容上传等服务;转发内容的筛选、编辑、初审、上传等服务。

三、项目预算:40.00元

四、服务期限:一年(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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